圖書館書法研習,
快到期末了,
館方承辦說要拍個相片做資料
一時忘了,來不及說,
等到課快盡頭了,
才記起,啊,
只剩這幾個?
不是啦,聽到要拍照,躲起來了!
怎樣,又不是甚麼見不得人,
學書法,研習文化,多高尚光明的事情,
政府民間都應該發獎狀鼓勵才是啊!
沒有啦,是拍謝,怕被拍上媒體,
成為(網紅),太over啦!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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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啟禎書法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