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評審贅(醉)語   吳啟禎

一天當中,連跑兩個學校兩個區,也真是馬不停蹄啊!
而台北市是兩個區一起在一個早上評審完畢,真是一組又一組啊?
書法的評審看到了幾個一直都不見改善或只是小改而依然沉痾猶存的問題。
國小三四年的所謂國小中年級組,如果依照學校的書法、寫字的課程或學習時機,他學習的時間只是最少一個月,最多一年,能寫出對開34*ˊ68公分長的作品嗎?太超齡了吧!
縱使國小高年級,也很難寫出個水準?!(一般人也有困難,那送件的都不是一般人,不是一般的學生囉)
可是,這些超級作品還是出現,且是有模有樣出現了!
評或是不評?
站在評審的立場,依規定評!
可是,有違良心道德?
收件單位,要不要把關?能不能把關?
這就難了!
總主辦,教育部,藝教館、藝教司,多年以來總是說要改,
也只是在最後來一個評定真實,卻形成不來面試的得高獎,來了,不符合而成績差的落選!如果你是參賽者,又是沒實力的,你要來面試嗎?答案很清楚!
高中組(國中亦同),尤其是美術班,平常沒重視書法課,不排課或虛應一番,等到要送件參選,隨意請學生臨寫或仿作,甚至畫班老師代筆,連印章都是畫班的,就這樣千篇一律送件了!評審心知肚明,但也也只能評了!
規定作品不能臨摩。十件作品有九件九是臨摩,你說定規則是怎樣?掩耳盜鈴嗎?
不能怪學校,也不能怪選手,更不能怪評審!
為何?歷史上都有很多以臨摩取勝的,有書法家的風格還是臨摩專長,而終有自我特色,獲歷史上高評價的,臨摩在書法上何罪之有?
可是,在這十件九件臨摹作品中,為逃脫臨摩的金箍咒,就拿坊間出版的各種集字來臨寫,當然也千篇一律都是唐詩、宋詩書法創作,這些真的不是臨摩的創作嗎?當然也有取用老師的或其他書家作品臨寫,那這種是臨摩還是創作呢?
評審常戲言,寫得太好是假的,寫的不好又太差,那要怎麼看呢?
一句話,如實呈現!
主辦部門要花經費、時間,不厭其煩,辦理現場比賽,一關過一關,選出真正有實力的小小書法家來!
否則,只是在做假比賽而已!
\(只是個人心得,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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