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喧騰四年、停工三年半的台北大巨蛋,已進入都審修正階段。如果剩下的諸如巴士停靠動線、戶外逃生梯作法與全區容留人數設定等問題的解決方案能被市府接受,大巨蛋可望恢復全面施工。一般民眾都看得出來,剩下的問題,較之於市府一開始宣稱有七大消防標準疑慮,堅稱要拆蛋的嚴重性,真不可同日而語。

四年的時間,我們不能說台北市府沒有爭取到任何改善。市府讓本案加做了八座樓梯,是功勞一件!但這樣的「改善」,需要花費四年與社會鋪天蓋地的爭議才能換得嗎?除了停工之外沒有別的方式能做到嗎?(聯合電子報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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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啟禎書法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