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網路文章與相片著作權,
不錯,確實需要!
問題是,你在申請帳號、登入與發表時,
是不是有按同意人家的聲明與條件說明?
(不按同意,可能無法註冊)
如果有,你還能聲明甚麼!
或者說,這發表平台是祖克博老兄設計建置與提供的,
你要在這裡發表與發聲,
你必得遵守他設立的規矩或者辦法,
否則,就自行離開,或消失!
(當然,你的東西也有一定的被保護權,
國家或行政機關,早已訂定著作權法!)
或者,網路世界無遠弗屆,
你也可以加入別的平台,如line、匹克幫、古狗,、、、等
更可自行架設網站,自創品牌,來競爭傳銷喔!
你到我家來,或到我能掌控的地盤來,
竟然要伸張你的權益,是有點讓我手足無措!
恩,可以的,那就請離開消失,自謀生路吧!
哈哈,胡言亂語,自行體悟吧!
網路世界,無奇不有,甚麼事都能發生!
(圖片:逛街,遇到德國小學生,很可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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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啟禎書法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